【笔记】连续借新还旧,最后几笔贷款与最初一笔贷款的担保人不是同一人,担保人是否免责?

摘要1:【要旨】 (1)“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应以最后两笔贷款的担保人是否为同一担保人来判断,而不宜上溯到最后两笔之前的担保情况。(2)借贷双方连续将两次贷款归还了旧贷,该两笔贷款的担保人与旧贷担保人不是同一人的,后两笔贷款的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