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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裁定确认当事人之间的以物抵债和解协议?

更新时间:2016-02-02   浏览次数:260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摘要】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自主达成的私法意义上的协议,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主履行,人民法院一般并不干预。实践中,为了履行和解协议中关于已经被法院查封财产过户的约定,人民法院也可出具过户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是,不宜对和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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