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是否适用《担保法》?
文章摘要:
【摘要】《担保法》不调整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预先设定的担保)适用担保法:但依据《物权法》规定可以产生留置权;已经产生确定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可以适用担保法设定担保保障偿还。
文章摘要2:
问: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是否适用《担保法》?
答:《担保法》调整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调整非民事法律行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1.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不适用担保法(预先设定的担保):
A.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不适用保证、抵押、质押;
B.但依据《物权法》规定可以产生留置权。
2.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已经产生确定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可以适用担保法(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确定之债可以事后设定担保保障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