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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等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更新时间:2020-07-10   浏览次数:3937 次 标签: 村民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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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等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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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等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 回目录

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的,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款物的管理等七项工作,具有“从事公务”性质,依法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②除上述七项工作以外,均不属于“从事公务”性质,不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