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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民提字第199号

更新时间:2017-01-14   浏览次数:3462 次 标签: 互联网下载图片 举证责任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之十二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民提字第199号
【裁判要旨】擅自使用他人创作的图片用于企业宣传推广,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企业宣传画册制作者的责任,行为人可以依据其与该制作者签订的合同另案解决。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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