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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由案外人履行义务,案外人不履行时应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6-07-23   浏览次数:475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在执行程序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有两种救济渠道:首先,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已修改为第230条]的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其次,执行和解协议本身也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取得新的执行依据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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