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人民司法   

人民法院可否对被执行人在银行工资专户上的存款进行扣划?

更新时间:2016-07-30   浏览次数:286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我们认为不宜执行该乡政府工资专户账上的存款,你来函中的第二种意见基本正确。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只能在一个银行建立工资专户,凡属工资总额组成的支出,不论现金或转账,均应通过开户银行,从工资基金专用账户中列支。行政机关的工资属于国家计划内拨款项目,在下发到个人之前,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属于个人所在的机关。对该账户上的存款,除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应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
【提示】不得对被执行人在银行工资专户上的存款进行扣划。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