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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

更新时间:2016-10-05   浏览次数:172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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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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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回目录

    一、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提示】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非法占有即不法所有。

    ②贷款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是贷款获取的根本性原因,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③贷款欺诈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成立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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