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解读   

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主体?

更新时间:2016-10-05   浏览次数:170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立本罪。单位可以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文章摘要2:

目录

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主体 回目录

    1.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立本罪。

    2.单位可以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

   ②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③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④单位犯罪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