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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逃税罪免予刑事处罚?

更新时间:2016-10-05   浏览次数:314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解释》第1条第三款规定,“实施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文章摘要2:

   《解释》第1条第三款规定,“实施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目录

一、刑事处罚适用主体 回目录

    1.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二、免予刑事处罚前提 回目录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构成逃税罪

三、免予刑事处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适用条件 回目录

    1.偷税数额在5万元以下;

    2.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

    3.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四、免予刑事处罚类型 回目录

    1.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2.不是必须免于刑事处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对于扣缴义务人只能适用可以免予于刑事处罚,而不适用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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