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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更新时间:2016-10-13   浏览次数:2329 次 标签: 私自开拆邮件罪 私自开拆电报罪 私自隐匿邮件罪 私自隐匿电报罪 私自毁弃邮件罪 私自毁弃电报罪

文章摘要: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刑法第253条第1款】

文章摘要2: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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