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
更新时间:2016-10-13 浏览次数:107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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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刑法第254条】
文章摘要2:
《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六)报复陷害案(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
三十九、报复陷害案
(一)重大案件
1、致人精神失常的;
2、致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果严重的。
(二)特大案件
1、致人自杀死亡的。
2、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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