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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奸罪既遂?

更新时间:2016-10-07   浏览次数:149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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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既遂有接触说、插入说(接合说)、奸入说、射精说等(以插入说为合理)。奸淫幼女的强奸罪以男性的生殖器官与幼女的生殖器官接触即为既遂,即只要双方生殖器接触,即应视为奸淫既遂(接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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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罪既遂有接触说、插入说(接合说)、奸入说、射精说等(以插入说为合理)。

    奸淫幼女的强奸罪以男性的生殖器官与幼女的生殖器官接触即为既遂,即只要双方生殖器接触,即应视为奸淫既遂(接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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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强奸罪既遂标准为插入说和接触说(奸淫幼女的强奸罪)。

    ②强奸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致使行为人认为不能得逞或者没能得逞(行为人意欲插入、而未能插入)。

    ③强奸罪中止是指行为人认为完全可以插入,但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原因而自动停止了奸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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