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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

更新时间:2016-10-15   浏览次数:138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

文章摘要2: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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