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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典型案例汇编

更新时间:2016-10-14   浏览次数:548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抢劫罪典型案例汇编

文章摘要2: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陈祥国绑架案

【裁判摘要】

  一、勒索财物型的绑架罪,是指行为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人质的安危来要挟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向该第三人勒索财物的行为。行为人虽然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其目的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来要挟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以直接劫取财物,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二、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以索取债务(包括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目的,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构成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

  三、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要求被害人交出自己的财产,由于被害人的财产不在身边,行为人不得不同意被害人通知其他人送来财产,也不得不与被害人一起等待财产的到来。这种行为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符合“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抢劫罪特征,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戚道云伙同他人抢劫欠条逃债案

【裁判摘要】为消灭债务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回欠款凭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行为人抢走欠款凭证即构成抢劫罪既遂。

·包胜芹等故意伤害、抢劫案

【裁判摘要】教唆他人抢劫自己与妻子的共同财产,构成抢劫罪[被抢劫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属性不影响犯罪行为性质的确认;仅可能影响具体抢劫数额的认定]。

·王国清等抢劫、故意伤害、盗窃案   

【裁判摘要】共同盗窃行为被发觉后,没有使用暴力的共同犯罪人不应对其他共同犯罪人使用暴力的行为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张某某抢劫、李某某盗窃案  

【裁判摘要】盗窃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因为抗拒抓捕当场实施暴力转化为抢劫罪,其他共犯不能随之转化。

·穆文军抢劫案

【裁判摘要】盗窃未遂的情况下,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情节严重的,构成抢劫罪

·朱永友抢劫案 

【提示】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行为人翻墙入户欲行盗窃时,误认为被户主发现,即当场对户主实施暴力,其行为是属于普通抢劫罪还是转化型抢劫罪?

【裁判摘要】

    ①对于盗窃过程中为防止被害人发觉,而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的行为,应直接使用《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②抢劫后为抗拒抓捕而实施暴力,致人伤亡的,应按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 

·贺喜民抢劫案 

【裁判摘要】作为转化型抢劫罪客观要件之一的“当场”,应是时间与空间的结合体;在判断行为人的有关行为是否具有“当场”性时,应综合考虑暴力、威胁行为与先前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在时间、场所上的连接性、事实上的关联性等多种因素。

·谷贵成抢劫案

——如何把握转化抢劫犯罪既遂未遂的区分标准

【裁判摘要】转化抢劫存在未遂状态,认定转化抢劫既未遂的标准应当与一般抢劫既未遂标准相同,即以是否抢得财物或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为准。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诉朱波伟、雷秀平抢劫案

【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4期】

【裁判摘要】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营运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向乘客索取与合理价格相差悬殊的高额出租车服务费,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不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郑小平、邹小虎强迫交易案

——应如何认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行为的性质

【裁判摘要】以暴力、威胁手段欺强迫他人提供贷款的行为,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就不能以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强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贷款的行为,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诉杨保营等人抢劫、绑架、寻衅滋事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以殴打、捆绑、禁闭为手段非法拘禁被害人,并迫使被害人直接交出现金的行为,应按抢劫罪论处。暴力劫持、拘禁他人之后迫使其本人交出现金的,构成抢劫罪

·王团结、潘友利、黄福忠抢劫、敲诈勒索案

【裁判摘要】挟持被害人前往其亲友处取钱的行为,应定抢劫罪

·陆剑钢等抢劫案

【裁判摘要】构成如何抢劫,应同时符合下列三个特征:一是“户”的范围。“户”即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入户”必须具有进入他人住所的非法侵入性,即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三是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韩维等抢劫案

——非法进入他人共同租住的房屋抢劫是否属于“入户抢劫”

【裁判摘要】共同租住的房屋只要是供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就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诉魏培明等人抢劫案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以假借购物为由,进入他人经营和生活区域缺乏明显隔离的商店抢劫财物的行为,虽构成抢劫罪,但不构成入户抢劫的情节。

·杨廷祥等抢劫案

【裁判摘要】即便个体家庭旅馆在空间结构上与原来作为家庭住所时并无两样,因其先前作为住所所具有的封闭性特征随着性质功能的改变已经不复存在,不能再视之为“户”。在个体家庭旅馆针对旅馆主人实施的抢劫行为,因抢劫行为非发生在他人“户”内,故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曾贤勇携带斧头在银行营业大厅抢夺储户巨额现金案

【裁判摘要】携带斧头实施抢夺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在银行营业大厅“抢劫”客户现金不同于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即不属于抢劫银行。携带凶器抢夺当场被抓获,应以抢劫未遂处理。

·庄保金抢劫案

【裁判摘要】被侦查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后即如是供述犯罪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入室盗窃被事主发觉,当场使用暴力构成抢劫罪的,属于入户抢劫;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属于从轻处罚。

·郭玉林等抢劫案

【裁判摘要】行为人虽未实施持刀杀害行为,但因抢劫罪所侵犯的系双重客体,对于其他共同犯罪人所致使的被害人死亡后果并未超出其主观认识范围,故同样应承担致人死亡后果的刑事责任。 

【实行过限认定】

    ①客观方面,过限行为必须是独立于共同犯罪行为之外的行为:

    A.过限行为与共同犯罪行为必须是两个分别受到刑法评价,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意义的行为;

    B.内含于共同犯罪行为之中或仅仅表现为共同犯罪行为的具体行为方式的,不得视为过限行为。

    ②主观方面,过限行为必须是共同犯罪故意之外的行为:即使某一实行犯临时起意实施了超出预谋范围的行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可以预见或者知悉、了解而未加阻止的,因其主观上系一种认可的态度,也须承担责任。

    ③共同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过失后果,不存在实行过限。

·侯吉辉等抢劫案

【裁判要旨】事先无通谋,但行为人明知他人抢劫的情况下,于其暴力行为致被害人死亡后参与共同搜取被害人财物的,应以抢劫罪共犯论处,并应使用《刑法》第263条一般抢劫的规定量刑。 

·王建利等抢劫案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盗窃国家不同等级文物与盗窃相应数额在刑法上是作同等评价。《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综上,盗窃二级以上文物应与盗窃“数额巨大”适用同一量刑幅度,那么抢劫国家二级以上文物的亦应当认定为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量刑幅度。

·粟君才等抢劫、非法持有枪支案

【裁判要旨】为抢劫而携带枪支并不一定就属于持枪抢劫,是否属于持枪抢劫要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的客观行为的一致性上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到案后交代携带枪支的目的是为了在抢劫过程中起到威慑作用,但客观上行为人并没有持枪进行威胁或伤害,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持枪抢劫。

·赵东波等故意杀人、抢劫案

【裁判要旨】对行为人预谋抢劫并杀人灭口,且之后按预谋内容实施抢劫完毕后,又杀人灭口的,应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

·魏建军抢劫、放火案

——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昏迷,又放火毁灭罪证致人窒息死亡的,是抢劫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  

【裁判摘要】因果关系错误中的事前故意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昏迷,误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又实施放火行为造成被害人窒息死亡的,因为放火时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王国全抢劫案

【裁判要旨】抢劫行为必须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备因果关系不中断的条件下,即肯定抢劫对象的死亡与抢劫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情况下,才能认定抢劫致人死亡成立。

·弓喜抢劫案

【裁判要旨】在意图抢劫他人数额巨大财物的过程中致人轻伤,没有实际抢得数额巨大的财物的,不认定“抢劫数额巨大”,既符合有关司法解规定的精神,也可以保证罪刑均衡。

·姜继红、成盛等抢劫、盗窃案

【裁判摘要】“多次抢劫”是指抢劫3次以上。其中的每次抢劫行为都应构成独立的抢劫罪。对于连续抢劫多人的抢劫行为是认定为一次抢劫还是“多次抢劫”,应从犯罪故意的单复数、犯罪时间的连续性和地点的相近性三个因素综合判断。

·李政、侍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案

【要点提示】抢劫行为是否构成“在交通工具上抢劫”,不应以行为人实际上是否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抢劫为标准,而是应以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否受到威胁为标准。

【裁判摘要】针对特定的被害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刘天寿、刘波、李波抢劫、强奸、非法拘禁案

———定抢劫罪还是定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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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抢劫罪典型案例汇编   http://www.ishenglaw.net/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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