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多次抢劫和抢劫数额巨大”?
更新时间:2016-10-15 浏览次数:22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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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抢劫”是指独立构成抢劫罪3次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宁德地区数额巨大为15000元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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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抢劫”是指抢劫3次以上 回目录
1.认定“多次抢劫”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
2.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A.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
B.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
【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三、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数额巨大”的标准 回目录
1.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宁德地区数额巨大为15000元起点);
2.抢劫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多次抢劫”是指独立构成抢劫罪3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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