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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勾结债主导演虚假诉讼案骗2千万判15年——勾结债主虚假诉讼构成合同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6-10-15   浏览次数:199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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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勾结债主导演虚假诉讼案 骗2千万判15年——勾结债主虚假诉讼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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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勾结债主导演虚假诉讼案 骗2千万判15年

——勾结债主虚假诉讼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新网杭州4月14日电 为了偿还100万欠款,浙江桐乡人陈某勾结他的债主鲍某自导自演了一场虚假诉讼案,骗得他人2000万元人民币。今天,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陈昕原是天恒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为了偿还100万元借款,2007年11月,他以天恒公司即将在杭州注册一家新公司为名,找到了代办注册公司验资人余薛岗,向他借款2000万元作为新公司的验资资金。同时,陈昕把自己的诈骗计划告诉了债主鲍某,鲍某是浙江融信担保公司的总经理。

    12月5日,鲍某故意夸大欠款数目,向浙江桐乡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称陈昕欠他250万元人民币未还。次日,双方达成了标的为263万余元的民事调解协议。

    12月12日,余薛岗将2000万元打入新公司的验资帐户。拿到验资报告后,陈昕第一时间通知了鲍某。次日,鲍某正式向桐乡法院提出民事调解协议的执行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陈昕拿出验资报告,并且主动以新公司为天恒公司与融信公司之间的债券纠纷担保。当天上午,桐乡法院立即冻结了新公司的验资帐户,并从中划给融信公司263万余元,用于偿还陈昕欠下的债务。

    至此,陈昕不仅成功骗到2000万,并偿还了100万的欠款。

    杭州中院认为,陈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达成、履行大额有偿借款合同的过程中,虚构借款用于注册成立新公司的事实,隐瞒归还债务的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由于陈昕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大部分赃款已追回,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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