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解读   

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观方面?

更新时间:2016-10-16   浏览次数:146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文章摘要2:

目录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观方面 回目录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犯罪行为必须发生在中介服务过程中;

    二、行为人必须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弄虚作假,出具不反映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真实情况和结果的证明文件。

    1.行为人根本没有进行实际的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工作,而经当事人请托,径直提供伪造的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结果的证明文件;

    2.行为人接受了相关请托,但没有如实进行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

    三、行为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行为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

    ②行为人出具与中介服务活动无关的虚假证明文件,即使情节严重也不构成本罪。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