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更新时间:2016-10-17 浏览次数:7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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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8条】
文章摘要2:
《刑法》
第二百九十八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案(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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