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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定期宣判案件,上诉期如何起算?

更新时间:2017-08-16   浏览次数:4948 次 标签: 简易程序 当庭宣判 定期宣判 上诉期限

文章摘要:

【要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定期宣判案件,上诉期限一律从定期宣判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和代理人要特别注意适用简易程序定期宣判案件,一定要在定期宣判之日领取裁判文书,否则将导致错过上诉期。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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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定期宣判案件,上诉期如何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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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1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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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定期宣判案件,上诉期限一律从定期宣判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和代理人要特别注意适用简易程序定期宣判案件,一定要在定期宣判之日领取裁判文书,否则将导致错过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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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一条 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

    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经典案例 回目录

·陈树群与重庆雨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渝01民申63号

【裁判摘要】经查,本案系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本案中,现有证据证明:陈书静、陈永勤、陈树群、陈文春的委托代理人在原审法院定期宣判前收到了传票后,并未在定期宣判前告知原审法院其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事实。原审法院依法确定陈书静、陈永勤、陈树群、陈文春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吴国星与骆旭斌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698号

【裁判摘要】根据2015年3月12日的原审法院开庭笔录显示,一审法官在开庭结束前已告知骆旭斌定期宣判的时间,骆旭斌对此亦表示清楚,且骆旭斌也签收了原审法院向其送达的开庭宣判传票。因此,原审法院不存在骆旭斌所称未通知其宣判的情形,且骆旭斌对于定期宣判不能到庭也没有说明正当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因骆旭斌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故骆旭斌的上诉期应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算。由于骆旭斌于2015年4月24日提起上诉,已超过法定的上诉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的规定,可认定骆旭斌未在法定上诉期间递交上诉状,视为骆旭斌未提起上诉,原审判决自上诉期满之日的次日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浙台民终字第461号

【裁判摘要】原审原告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决定于2013年6月8日15时在第11法庭进行宣判,并于2013年6月3日寄送传票给原审被告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于2013年6月4日签收该传票的邮件。但宣判之日原审被告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据此浙江省天台县法院于2013年6月8日向其寄送相关的裁判文书,该邮件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签收。签收后,原审被告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向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寄送上诉状。经审查,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因此,原审被告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递交上诉状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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