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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拆迁户以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补偿款,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更新时间:2016-12-25   浏览次数:340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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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拆迁户以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补偿款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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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户以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补偿款,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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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户以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补偿款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对信访人的不当行为,不宜轻易地作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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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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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理等人敲诈勒索案

——拆迁户以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补偿款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64集,指导案例第509号】

【裁判要旨】拆迁户以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补偿款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对信访人的不当行为,不宜轻易地作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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