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庆西行初字第3号 ;(2013)庆中行终字第10号
更新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34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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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行政机关无权设定起诉权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无权设定行政相对人起诉权。行政机关违法设定当事人起诉权,这种设定对人民法院没有约束力,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应当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案号】(2013)庆西行初字第3号 ;(2013)庆中行终字第10号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无权设定行政相对人起诉权。行政机关违法设定当事人起诉权,这种设定对人民法院没有约束力,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应当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案号】(2013)庆西行初字第3号 ;(2013)庆中行终字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