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指导案例139号:上海鑫晶山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 更新时间:2023-07-02 浏览次数:2632 次 标签: 行政 行政处罚 大气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律适用 超过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 文章摘要: 【裁判要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处理固体废物产生的臭气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适用处罚较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其进行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主张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其进行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文章摘要2: 【注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如何选择适用? 目录 1裁判要点 2相关法条 3基本案情 4裁判结果 5裁判理由 上一篇: 指导案例138号:陈德龙诉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 下一篇: 指导案例113号: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