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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法|一审法院未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要求,二审法院能否以此为由发回重审?

更新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2080 次 标签: 举证说明 举证指导 发回重审

文章摘要:

解答:一审法院未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要求,导致当事人贻误举证时机,二审法院可以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文章摘要2:

解答:一审法院未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要求,导致当事人贻误举证时机,二审法院可以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解读:

人民法院如果没有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要求,从而导致当事人贻误举证时机的,当事人以此提起上诉,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予以撤销。人民法院的举证告知义务是其适用举证责任原则判决案件的法定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理解与适用》(上)P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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