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法|一方主张另一方恶意串通未提交证据,对另一方否认恶意串通所陈述主张的事实未提出异议,能否排除另一方恶意串通的主观故意?
更新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12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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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一方主张另一方恶意串通未提交另一方恶意串通的证据,且对另一方否认恶意串通所陈述主张的事实未提出异议,可以合理排除另一方恶意串通的主观故意。
文章摘要2:
解答:一方主张另一方恶意串通未提交另一方恶意串通的证据,且对另一方否认恶意串通所陈述主张的事实未提出异议,可以合理排除另一方恶意串通的主观故意。
参考案例: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6088号
【裁判摘要】......王某和与邵某某债权债务发生于2014年9月29日,即关某某与邵某某离婚3年后。关某某再审审查中提及邵某某在与关某某离婚后、债务发生前已与郑某某结婚。王某和对关某某前述主张并未提出异议,该情形可以合理排除关某某与邵某某具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主观故意。虽然王某和提出关某某与邵某某协议离婚涉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未举示相应证据,不能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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