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据26|什么是证据保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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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什么是证据保全担保?
解答:证据保全担保是指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1)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或者(2)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或者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1)保全措施对证据持有人的影响、(2)保全标的物的价值、(3)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解析:
1.《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8条第2款规定:“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2.2019年《证据规定》第26条第1款新增加关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之具体情形:
(1)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
(2)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3.2019年《证据规定》第26条第2款新增加法院确定担保方式或者数额之规定:
(1)根据保全措施对证据持有人的影响;
(2)保全标的物的价值;
(3)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深度01: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是否必须提供担保?
(1)《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即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2)2019年《证据规定》第2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或者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即诉前证据保全只有采取限制标的物或者保全对证据持有造成损失的,法院才应当责令提供担保;其他情形的诉前证据保全不是应当提供担保。
(3)2019年《证据规定》第99条第1款规定:“本规定对证据保全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法律、司法解释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诉前证据保全是否提供担保应当按照2019年《证据规定》第26条规定而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担保的规定。
因此,诉前证据保全不是一律必须提供担保;只有采取限制标的物或者保全对证据持有造成损失的,法院才应当责令提供担保。
【理解与适用】诉前证据保全并不一定必须提供担保......诉前证据保全是否提供担保亦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备注:2019年《证据规定》第26条)判断,而不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对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必须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理解与适用》(上)P279
法条链接:
1.《证据规定》(2019年)
第二十六条【证据保全的担保】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或者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方式或者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保全措施对证据持有人的影响、保全标的物的价值、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修改情况】2019年《证据规定》第26条为新增加申请证据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情形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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