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据54|什么是举证期限延长申请?
更新时间:2020-05-04 浏览次数:92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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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举证期限的延长】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原第三十六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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