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自行委托形成的报告未被作为证据采信,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文章摘要:
解答:自行委托评估形成的报告并未作为证据采信,为此发生的费用,不应由败诉方承担。
文章摘要2:
解答:自行委托评估形成的报告并未作为证据采信,为此发生的费用,不应由败诉方承担。
经典案例:
·东莞市利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源城区宝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终711号
【裁判摘要】关于保全担保费、评估费用的承担问题。利成公司、宝源公司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融资担保支付的费用不属于法定的诉讼费用的范畴,其自行委托评估形成的报告,并未作为证据采信,为此发生的费用,不应由晶隆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