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经供电人催缴后仍不支付,用电人能否不经事先通知用电人直接中止供电?
更新时间:2021-01-10 浏览次数:50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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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解读:根据民法典第654条之规定,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经供电人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用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程序中止供电,但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文章摘要2:
解读:根据民法典第654条之规定,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经供电人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用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程序中止供电,但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条【用电人的交付电费义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