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民法典》保证合同能否采用口头形式?
文章摘要:
解答:(1)《民法典》不再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保证合同。(2)但口头保证合同难以举证,风险大,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文章摘要2:
问题:保证合同能否采用口头形式?
解答:(1)《民法典》不再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保证合同。(2)但口头保证合同难以举证,风险大,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废止法条:
《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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