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
申请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理由成立的,判决变更、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责任或者判决变更责任范围;
(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上一篇: 75.【被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及诉讼期间的执行】
下一篇: 77.【执行担保的一般规定】
76.【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
申请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理由成立的,判决变更、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责任或者判决变更责任范围;
(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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