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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执行程序终结后对已执行标的妨害行为的处理】

更新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998 次 标签: 执行程序终结后对已执行标的妨害行为的处理

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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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执行程序终结后对已执行标的妨害行为的处理】

  在执行终结六个月内,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因妨害行为给执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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