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153.【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基数】

更新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1406 次 标签: 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基数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153.【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基数】

  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基数包括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评估费、鉴定费、公告费等因诉讼或仲裁所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其他申请费。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