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173.【拘传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更新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517 次 标签: 拘传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173.【拘传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