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226.【判决、裁定的范围】

更新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663 次 标签: 判决、裁定的范围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226.【判决、裁定的范围】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