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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1-07-19   浏览次数:803 次 标签: 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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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财产报告、核实及处罚的情况记录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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