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395.【评估期限】

更新时间:2021-07-19   浏览次数:709 次 标签: 评估期限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395.【评估期限】

  评估机构一般应在接受委托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因委托中止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需要延长期限的,评估机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按人民法院重新确定的时间完成受委托工作。


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