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413.【合并拍卖】 更新时间:2021-07-20 浏览次数:757 次 标签: 合并拍卖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413.【合并拍卖】 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 上一篇: 412.【变价款足够时剩余财产的拍卖】 下一篇: 414.【流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