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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拍卖佣金和费用】

更新时间:2021-07-20   浏览次数:746 次 标签: 拍卖佣金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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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拍卖佣金和费用】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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