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548.【因法定事由而发生物权变动的不动产】

更新时间:2021-07-21   浏览次数:1000 次 标签: 因法定事由而发生物权变动的不动产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548.【因法定事由而发生物权变动的不动产】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判断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执行法院可以查封。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