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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查封的程序】

更新时间:2021-07-21   浏览次数:56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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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查封的程序】

  人民法院查封不动产,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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