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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注册商标权的一并处置】

更新时间:2021-07-22   浏览次数:777 次 标签: 注册商标权的一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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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注册商标权的一并处置】

  对被执行人名下某一注册商标权执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将该注册商标及其名下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和近似商标一并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并在采取执行措施时,裁定将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一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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