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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不得冻结、扣划的证券】

更新时间:2021-07-22   浏览次数:954 次 标签: 不得冻结、扣划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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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不得冻结、扣划的证券】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下列证券,不得冻结、扣划: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的证券集中交收账户、专用清偿账户、专用处置账户内的证券;

  (二)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客户证券交收账户、自营证券交收账户和证券处置账户内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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