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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擅自支付的责任】

更新时间:2021-07-22   浏览次数:750 次 标签: 擅自支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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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擅自支付的责任】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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