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版本)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房屋租赁合同的税收规定
涉及税种 | 企业出租 | 个人出租 |
营业税 | 5% | 3% |
房产税 | 12% | 4% |
印花税 | 0.1% | 0.1% |
所得税 | 25%、20%、0 | 10% |
城建税 | 7% | 7% |
教育附加税 | 3% | 3% |
防洪水利基金 | 0.08% | 0.08% |
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版本)
房屋租赁合同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 、 ,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1、甲方同意将座落于 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共 平方米。
3、出租房屋现有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出租赁物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租赁物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租赁物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租赁物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甲方并且保证甲方是该租赁物唯一的合法产权人,该租赁物不存在权属争议,甲方对该租赁物享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出租权;该租赁物也不存在设定担保、买卖、赠与、查封等任何涉及租赁物权利的事项。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物的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免租期内甲方免收乙方租金)。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交付租赁物时应结清所有欠款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如在此之前有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信费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而由乙方垫付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
甲方迟于前款约定时间交付租赁物的,须经乙方同意,且乙方有权要求本合同租赁期顺延(顺延租赁期甲方免收租金);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租赁物,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装修出租房屋,但乙方装修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物在免租期满后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应于免租期满后的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租金以现金方式由甲方收取或者由乙方将租金打入甲方指定账号(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税收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或有效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结费用,甲方有权在该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租赁期间,因租赁物产生的税金由甲方承担并依法缴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租赁期间,因使用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发生的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清洁费、物业费、保安费等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按时缴纳应由乙方自行负担的费用。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由乙方缴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交付的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出租赁物的使用安全,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出租房屋及所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有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修缮并承担修缮费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 日内,逾期视为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4、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 种方式处理:
(1)依附于出租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含赠与,下同)租赁物。出租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乙方接到新的房屋所有人通知之日起,有权将未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新的房屋所有人,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新的房屋所有人对乙方承担连带义务和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出租房屋。
3、甲方出售该出租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甲方保证义务的;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期限提供房屋或者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
(3)甲方怠于履行房屋修缮义务,使得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出租房屋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租赁用途;
(5)连续拖欠房租累计达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除了甲方自己及其近亲属使用出租房屋或者出租房屋闲置外,如甲方在租赁届满后一年内仍要对外出租的,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租赁物应当保持租赁物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甲方保证义务,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与装修费用总和 %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因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甲方每逾期交付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还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滞纳金、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滞纳金、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者情况紧急而由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者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得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总租金与装修费用总和的 %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等原因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总租金与装修费用总和的 %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甲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乙方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承租权约定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装修费用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7、甲方其他违约行为,应当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收回该租赁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者损坏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连续拖欠房租累计达 个月以上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终止合同,依附于出租房屋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逾期缴纳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约定总租金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依附于出租房地的装修归甲方所有。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 。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除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设备清单》为 、 (甲方)同 (乙方)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燃气管道【 】 煤气罐【 】
2、暖气管道【 】
3、热水管道【 】
4、燃气热水器【 】 型号:
电热水器【 】 型号:
5、空调【 】 型号及数量:
6、家具【 】型号及数量:
7、电器【 】型号及数量:
8、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9、装修状况:
10、其他设施、设备:
二、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装修费用双方为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陈其象律师提示】
其他特别约定事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以下内容:
(1)承租方用于经营活动的,可以约定出租方须确保承租方可根据其营业的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承租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以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电梯、空调等设施。
(2)承租方可以约定汽车停车位事项。
(3)承租方可以约定经营广告、招牌设置位置及费用等事项。
(4)承租大型经营场所可以约定房产险。
(5)承租方可以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该租赁物,自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之日起,本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转由公司承受,乙方对本合同履行负连带责任。
(6)承租方可以约定:以乙方作为业主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以乙方为股东的成立的有限公司、合伙组织,视为本合同的承租方。
(7)出租方可以约定:乙方如改变出租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者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8)出租方可以约定: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乙方拒不履行修复或经济赔偿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9)双方可以约定出租房屋如被国家征收拆迁费用补偿归属问题。
(10)双方可以约定定金事项。
(11)本合同履行地为: 。
(12)送达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一旦向对法发出文件之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13)双方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
上一篇: 出租人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下一篇: 融资租赁合同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