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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财产刑的终结执行】

更新时间:2021-07-26   浏览次数:1034 次 标签: 财产刑的终结执行

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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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财产刑的终结执行】

  执行财产刑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一)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被撤销的;

  (二)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被判处罚金的单位终止,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四)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除罚金的;

  (五)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被隐匿、转移等情形的,应当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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