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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申请书的内容】

更新时间:2021-07-26   浏览次数:489 次 标签: 申请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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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申请书的内容】

  执行申请书的内容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该人的姓名、地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况下,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该人的姓名、地址;被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况下,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登记的副本。申请人是外国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

  (四)申请执行的理由与请求的内容,被申请人的财产所在地及财产状况。

  执行申请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裁决书或者仲裁协议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正式证明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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