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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管辖】

更新时间:2021-07-27   浏览次数:443 次 标签: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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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管辖】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内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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