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844.【财产保全】 更新时间:2021-07-27 浏览次数:475 次 标签: 财产保全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844.【财产保全】 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按照内地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上一篇: 843.【申请的处理】 下一篇: 845.【公共机构作成或公证的文书认证的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