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879.【申请认可和起诉的相互排斥】 更新时间:2021-07-27 浏览次数:597 次 标签: 申请认可和起诉的相互排斥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879.【申请认可和起诉的相互排斥】 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起诉的,不予受理。 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亦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1723号(1) 下一篇: 880.【撤回认可申请的处理】